在一般人眼里 PS是万能的 因为有无数设计师通过它让你 ▼ 上天 入水 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还能为你带来无限欢乐 so~ 那么怎样证明PS不是万能的呢? 或许你可以选择坦白说 “我不想坐牢” 作为一个会PS的设计师 应该不少人遇到过老板或者朋友 请你帮忙PS公章、合同甚至是营业执照的“活儿” 但在你say “yes”之前 请先熟读下面的条理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作为专业的设计师 其实PS一个公章真不是什么难事 (左边是真公章,右边是PS示范例子)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私人公司 你都要记住PS公章、条款 都是违法行为,是要坐牢的! ▼ 就连《战狼2》电影末尾的护照 都被律师喊过话 (后来证明不涉嫌违法) 说到这里大大君还真替 某些在网上大胆贴案列小哥 捏一把汗 PS是所有设计师的吃饭工具 但是不能碰的活儿,坚决不要碰 大大君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些知识点 ▼ 01 《民法通则》第100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便是影视作品,其人物肖像权也归明星所有。 ps.除了依法正当使用肖像的行为外,凡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传播他人肖像的,原则上也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这里的肖像不仅指五官特征,同时还包括其身体特征。 2016年的夏天 葛优躺火了 ▼ 然后 葛优把乱用形象的企业告了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
前两天 这事出结果了 ▼ 所以哪怕 姚明说:我的图能够博大家一乐,挺不错。 张学友也说:请大家多多使用我的表情包。 真要追究起来 制作表情包的公司估计一片哀鸣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 自己的表情包被丑化恶搞啊~ 另一个重灾区是 万能的某宝 除了范冰冰同款,在某宝上 无数明星“代言图片” ▼ 易烊千玺同款星月菩提手串,88元就可以包邮 刘德华同款手串3.5-6.5元,是的还不到10元 杨幂同款手串169元 王菲一条白色的手串,卖桃木手串的说是同款 卖牛骨手串的说是牛骨手串 02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 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 很多品牌或者设计师 喜欢拿世界名画来搞事 其实吧,这事也很凶险 5年前的林志颖 在生日时发了这么一张图 所以,在去年他道歉并 赔了110万 emmmm....... 还有什么比数字更有说服力呢? 03 好吧,用别人的头像会侵权 用别人的图片会侵权 那我自拍,自己P图总行了吧 老实说也不行 ▼ 法国的条理 作为商业用途的照片,如果照片上模特的身材和样貌经过修图软件修改,以使其变得更好看,照片必须注明“经过修饰”!如果不主动承认,最迟从2017年1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广告公司可能被罚至少37500欧元(约合人民币27.5万元)! PS所谓全世界做好的护肤品 模特拍产品照,用之前当然要PS 但是法国国会认为 图P得太过分的,会影响大家的身心健康 (你确定这不是易容?) 创意君的内心也希望 我们也可以有这么一条 不论是企业主还是设计师 还有很多人的法律意识不强 面对一些实际经营需求时,总想着走捷径 在这里大大君要提醒 广大的美工、设计师们 要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有些锅,真的不能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