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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我是少年酒坛子》:中国当代古怪的诗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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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18 0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一束暖暖的柔情袭击我的皮衣,从我脖子缠绕到脚底,腹部以下的部位在暖冬中体验着迷离的颤栗。于是,黧黑色慵懒在苏醒。”今天,我写下这个句子。其实,背景很简单:我在家做火爆腰花,发现没有大葱了,赶紧解下围腰,去菜市场买大葱,外面阳光照射着我,很舒服,我一边思考诗意小说,一边就想到这段句子。

  如果有机会,我将来把这段句子放到某篇小说中,能说明什么?这是不是诗句?这段句子植入小说中,小说是不是有了诗意?

  到底什么是诗意小说?什么是小说中的诗意?20多年前,我就搞不明白,现在,我依旧搞不明白。我从菜市场回来,打开CD,思维潜入古典音乐中,企图盗窃一段段充满诗意的句子。写完这段句子,假如有一天有陌生人分析这段句子的时候,他会用什么方法解构?他是不是认为我这个句子充满了诗意?但他肯定不知道,我写下这段句子时无厘头的原因。

  曾经,我在漂泊中、在苦难中、在困境中、在工地上、在压抑中、在希望中写下若干晦涩的诗歌。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没有想到过当个诗人,更不会想将来要写小说。但句子的历史,是诗意的痕迹,无法抹消的青春史。并不因为脸上没有麻坑,就拒绝我曾经满脸粉刺。后来,我认真思考过哲学和诗意的关系,阅读过关于哲学和诗意的文献,也考证过哲学和诗意隐蔽的关联,但我从来没有系统思考过小说中的诗意。

  诗人杨黎以前写过一篇小说《梅花镇的阳光》,个人认为,这篇小说比目前流行在文坛的实力派作家的作品要好。但杨黎的小说很少有人提及,这篇小说征服我的原因是迷离语言塑造的迷离的空间。杨黎在跨界写作,或者说,杨黎用他本质的语言写作,部分诗歌和小说。两年前,我读过杨黎的小说集《打炮》,序中一段话是关于诗歌和小说的,他说:“在我自己的写作中,我没有把小说和诗歌在写作上分开。我认为,诗歌是短小说,而是小说是长诗。不仅如此,我还认为,一切好的小说都必须是诗的,而好的诗也应充满小说性。我不喜欢目的太强的叙述文字,我追求的是叙述的诗意。”

  也就是说,我从读到杨黎这句话的时候,我就零星思考过小说中的诗意,或者诗意小说。一直在忙碌状态,没有静下心来系统思考这个永远不会有结论的抽象话题。记得我曾经读劳伦斯、乔伊斯和黑塞小说作品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些句子不就是诗吗?比如,我在读黑塞的《荒原狼》时,我发现每一个句子都是诗。杨黎本身是诗人,他的小说有明显的诗歌印迹很正常,实际上,很多小说家以前都是诗人。即使没有以诗人自称的小说家,比如阿乙,他的小说,我如果把句子断开,其实就是诗歌,实际上,阿乙写过诗,而且现在总是拿着一本诗集在啃读,我记得上次见到他时,他好像读的是劳伦斯诗歌作品。

  小说的诗意,或者诗意小说,气质上应该是统一协调的。我不知道孙甘露以前是否是诗人,他发表于1987年《人民文学》第1、2期合刊的小说《我是少年酒坛子》,我认为是八十年代一篇正宗的诗意小说。由于我一直说不清楚小说的诗意,或者诗意小说,所以,我对小说中诗意一直抱有警惕的态度,如果不协调,到底是诗歌还是小说?或者小说和诗歌在一起的拼凑?

  《我是少年酒坛子》带有那个时代特有的意识流色彩,我今天提起这篇小说,是因为我曾经读过好几遍,印象很深,不是说这是一篇优秀的小说,而是说这是一篇正宗的诗意小说,一篇古怪的诗意小说。小说分为5个部分:引言、场景、人物、故事、尾声。仅从这框架来看,这是小说的外形,但内容完全不是。引言只有一句话:你知道是谁在背后打量你?尾声两句话:放筏的人们顺流而下。傍水而坐的是翩翩少年是渔色的英雄。渔色的英雄和早期诗歌中造出来的“瓦蓝”不同,渔色是有出处的,鲁迅 在《准风月谈·中国的奇想》用过“渔色的英雄”的英雄一词,用新词来解释,是找炮友的钻石王老五。但孙甘露这篇小说中最后一句话“渔色的英雄”和小说中的人物没有关系。引言和尾声并非扣合小说的,而是独立的部分,换句话说,就是和小说不搭界的朦胧诗。

  值得玩味的是场景、人物。场景从“那些人开始过山了。他们手持古老的信念。在一九五九年山谷里。……一直到最后一句:这是一九五九年的馈赠。”没有一点儿小说的意思,用曾经的老话来说,话语的先锋,颠覆传统叙事。这个场景完全是用早期的朦胧诗写就,孙甘露似乎在追溯的出生源头。最要命是,即使是场景隐喻出生的源头,也是和小说主体没有任何关联。人物部分看似和小说的主体部分有关联,但叙事是类似于意识流的方法,肆意释放语言,借鉴了博尔赫斯的某个回忆片段。

  小说的主体是故事这部分。还是有人物和对话、事件的,但这个故事莫名其妙。来自北方的是诗人和“我”在鸵鸟钱庄酒馆里喝酒,从头到尾充斥着无厘头的对话,比如这段:“那么,也好。”我斜眼瞧瞧柜台后面的鸵鸟,“你来南方之前都做些什么?” 诗人将鼻子仰到椅背上,做出一副很优雅的样子,高声说:“我把自己藏在家里。你应该懂得,北方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说罢,他神气地扫了一眼钱庄内的人。 鸵鸟的脖子不动声色地竖着。“在我们南方,大家伙都待在街头上的。”我嘀咕道。他伸出右手焦黄的食指,意思切中要害:“不能因为你在街上,就说大家都在街上。” ……“你到南方是来参加季节典礼吗?”“不,我是来参加嘲讽仪式的。”……“是的,我沉浸在一种疲惫不堪的仇恨之中,我的经历似乎告诉我唯有仇恨是以一种无限的方式存在着的。这一发现使我对仇恨充满了仇恨。这让人既难过又高兴。仿佛有一种遗世而立的美感。”这个北方诗人后来去尿尿,去追赶滚动的铜币而失踪了。那么这个诗人到底去哪里了? 一个卖春药的江湖骗子说,“你是说诗人?他已不再追赶铜币,半道上,他随几个苦行僧追赶一匹发情的骡子去啦!”

  小说到底写什么了?我以前读的时候没明白,现在还是不明白。所有读过这篇小说的人都搞不明白,不是所有的读者智商上无法匹配这篇小说,而是《我是少年酒坛子》是那个时代独特的叙事方式,小说的语言并不为小说服务,就像超现实主义小说宣称的那样,反对小说的人物塑造和故事结构,倡导自动写作。用俗话来说,小说要写什么不重要,而是写作者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贝克特承认过,他也不知道戈多是谁。尤涅斯库的《秃头歌女》中有些莫名其妙的对话其实来自一本英语教材。

  《我是少年酒坛子》小说的诗意,或者诗意小说,气质上不是统一协调的。和我读过一些诗意的小说,和劳伦斯、黑塞、乔伊斯、杨黎、阿乙的作品不同, 《我是少年酒坛子》这篇小说是通过诗歌和小说硬组装出来的,用俗话说,就是宝马车头上装一个奔驰的标。我一直认为,这篇小说是中国当代小说史上一篇重要的小说,是因为这篇小说作为实验文体,在当代小说中最早创造了诗意小说的范本,虽然这个范本值得商榷。

  小说的诗意,或者诗意小说,并不是刻意的,而是浑然一体,自然生成。并不是小说里添加了一些无厘头的诗歌,小说就有所谓的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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